首页 申请花旗信用卡

一、参加资格:

1.所有花旗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在指定商户使用花旗礼享卡或花旗礼程白金卡(下称“指定信用卡”)刷卡消费,均可参加多倍商户积分计划(下称“本计划”)。其中,附属卡持卡人的积分合并计入其主卡账户,并由主卡持卡人申请使用和兑换。

2.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花旗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计划的资格或者拒绝其积分兑换申请: (1)所持指定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销、卡片过期且未续卡,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款项逾期或呈现其它不正常状态; (2)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或交易被取消、退回或未能入账; (3)持卡人违反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本条款与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或 (4)花旗银行经独立判断认为,持卡人的特定刷卡消费为恶意或伪造非真实交易骗取积分。

二、多倍积分计算原则:

1.使用指定信用卡在指定商户消费,人民币卡每消费人民币 1 元或美元卡每消费 1 美元可积若干倍数的积分。积分倍数在不同商户、不同时段,或因不同消费金额或笔数将有所不同。可获多倍积分的商户清单及对应的积分倍数可通过花旗银行网站“信用卡”——“花旗礼赏世界”页面(www.citibank.com.cn/ICARD/rewards.htm)查询,亦可在商户门店端的提示牌上获知其适用的积分倍数。在指定商户刷卡消费可获得的积分倍数和倍数有效时段以花旗银行网站所示为准,花旗银行有不时变更积分倍数和有效时段的权利并将在花旗银行网站上及时更新,敬请客户留意。

2.以上公示的积分倍数包含指定信用卡消费产生的基础积分和额外赠送积分,基础积分按《花旗礼赏世界积分奖励计划条款细则》之规定进行累计, 持卡人可通过花旗银行网站“信用卡” ——“花旗礼赏世界”页面查询; 额外赠送积分,根据本条款约定的规则进行累计,自持卡人消费日起 2 个自然月后一次性计入指定信用卡账户(2012 年 12 月消费将于 2013 年 3 月底前一次性计入指定信用卡账户)此多倍积分与礼享卡“消费族群”奖励计划可重复获得。如花旗礼享卡持卡人在指定的 5 倍积分商户消费,将获得基础的 1 倍积分,加上额外 4 倍积分,总计所获积分为 5 倍积分;如该 5 倍积分商户符合礼享卡客户选择的“消费族群”商户,则持卡人可在该商户获得基础的 1 倍积分, 加上额外 4 倍积分,再加上“消费族群”额外 2 倍积分合计 7 倍积分。 如花旗礼程白金卡持卡人在指定的 5 倍礼程商户消费,将获得基础的 1 倍礼程,加上额外 4 倍礼程,总计获得 5 倍花旗礼程。

3.如持卡人在取得以上积分后将该笔消费所购物品或服务办理退货,则相关积分将被取消。持卡人在指定商户消费,需遵守该商户店内消费规定。 持卡人可保留原始签购单据作为凭证, 如因商户方原因造成交易失败或积分无法生效,花旗银行将协助协调处理。

三、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知积分累积情况:

1.每月信用卡账单上将显示上个账单周期的积分,多倍积分的信息将显示在“奖励/调整”栏位中。

2.拨打花旗银行客服热线 400-821-1880 通过人工服务或电话银行查询积分。

3.登录花旗网上银行查询积分。

四、积分兑换规则、礼品兑换方法、礼品及服务质量、配送:

同《花旗礼赏世界积分奖励计划条款细则》 中的相关规定, 持卡人可通过花旗银行网站“信用卡” ——“花旗礼赏世界”页面查询。 


五、修改及终止

花旗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花旗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与花旗银行联系询问。